李剑云李剑云李剑云,16年出生在原阳县沙岑村,幼年就入清河集的天兴班学戏,戏班教师看他长得细皮嫩肉,唇红齿白,就让他专攻旦角。学业期满后,15岁的李剑云开始登台演出,声音娇美,体态袅娜,面如桃花,眼似秋水,立刻便引起轰动,被人誉为“戏状元”,周围几县只要一听说“壮妞”演出,无不万人空巷,争相观看,历久不衰。 李剑云的父亲李全,看到儿子年纪轻轻就如此受观众欢迎,自然十分高兴。 当时,戏剧班社的成员经常变化,演员时常“跳槽”到别的戏班演出。为了加强戏班的稳定性,各戏班便规定统一的日期散班重组。 最为流行的换季散班时间,一是四月初八和冬至日的一年两次,一是四月初八、八月十五、腊月初八的一年三次。而李剑云所搭的戏班,则是一年制,从年初到年终才散班一次。 戏班新聚时,都要召集演员认单,然后根据其担任角色和名气大小评定身价,逐个议账,就此确定演员一年的工钱。 李剑云初入戏班时,年纪幼小,还没有舞台经验,只能算是学徒,按规定只管吃饭,不能分账。 停不多久,李剑云就成为主演,而且是方圆几个县最有号召力的演员。但规矩就是规矩,谁也不能随意更改。李剑云的父亲争了几次,也没有争出什么结果,一怒之下,带着李剑云离开了戏班,把家产变卖一空,为李剑云组织戏班,并招收一批幼童进行培养。 历经一番磨难,李剑云和父亲终于把戏班办了起来,经常在封丘、原阳一带演出,受到欢迎。民国初年,20岁的李剑云带着他的雏伶戏班到省城开封演出。 这时的李剑云经过几年的磨砺,艺术已臻成熟,扮相娇媚,做工细腻,身段灵活,走起台来,翩若惊鸿,矫若游龙,仿佛凌波微步的洛妃一般,观众看得如痴如醉。 李剑云的唱腔尤其优美,婉转悠扬,清脆利落,柔腻妩媚,甜润洒脱,余音袅袅,回味悠长,倾倒了开封的无数观众。当时的《豫言》报发表评论说他“音韵出自天成,节奏不同凡响,余若做工之周至,情节之揣摩,均非幼伶望其项背”,歌喉之妙,无出其右者。 开封的观众普遍认为,在李剑云来开封之前,梆子戏的旦角除武功戏能勉强演出外,其余的简直都不值得一看,是李剑云的精彩表演让观众改变了看法,认为“前之讥评未免太过”。 李剑云塑造了许多妇女形象,形神兼备,栩栩如生。在《狸猫换太子》一剧中,李剑云扮演的李贵妃,在遭受太监郭槐陷害时的凄楚哀婉,被流逐出宫,生计无着、沿门乞讨的离奇悲情,遇包拯昭雪洗冤后的痛快淋漓,都给观众留下深刻印象。其他的如《玉虎坠》中的娟娟,《金盆记》中的无盐,《花园赠金》中的翠红,都可以称为一时经典。 1917年4月7日的《豫言》报发表了耐寒的《李剑云今昔之比较观》的戏评文章,说李剑云“既有天授圆而且亮之嗓音,复能潜心研究于剧中喜怒哀乐之情,曲尽高下抑扬之妙,口齿清晰,眉目传神,一举一动,莫不体贴入微,亦真亦喜,皆能丝丝入扣。”同年的《大梁日报》也发表评论说,李剑云假如生在北京、上海这等大城市,习唱皮黄,即便不能和梅兰芳、贾璧云媲美齐名,也必是一流人物。当时名气很大的湘影词人,专门写了一首《赠李郎剑云》,诗中写到: 萧骚短鬓半如丝,闲向花前倒酒卮, 一曲清歌珠错落,东风又见杨柳枝。 李剑云如日中天,名重一时,不仅行内人向他请教,求他提携,许多戏迷和社会名流、达官贵人也都想和他套上交情。更有一些太太小姐,为李剑云俊美的舞台形象倾倒,相思如沸,想尽办法亲近他,以求暗通款曲。 清中叶之后,狎伶之风颇为盛行,一些年轻俊俏的男性旦角,成为一些豪客阔少、富商大贾争相追逐狎弄的对象,称之为“相公”。 清代陈森著的《品花宝鉴》,就是一部豪门贵客狎伶的实录。书中人物田春航是一狎伶老手,每当压轴戏一唱完,他常把当红名伶车载而去,或假座公寓,或家中宴客,或待客于酒楼,必命伶人陪酒,其间不堪之情状,无法传之笔墨。田春航说道:“我是重色而轻艺,于戏文全不讲究,角色高低,也不懂得,惟取其有姿色者,视为至宝。”其丑恶嘴脸暴露无遗。 开封马道街一家名“裁云轩”的绸缎行,老板王某有断袖之癖,见李剑云扮相娇媚,顾盼生姿,便心生爱慕,甚至到了如痴如醉的地步,天天捧场,为了亲近李剑云,不惜把老家的地卖了,大把大把地花银子。 李剑云为了生存,不得不与这些人虚与委蛇,经常参加他们的聚会,就此染上了鸦片烟瘾。 那个王某人时常缠磨着李剑云,三天一宴,五天一席,等熟悉了,便开始动手动脚、勾肩搭背,神态狎昵,动作不堪,有时居然“妹妹长妹妹短”地胡乱叫起来。 有一次,李剑云被闹得实在不能忍受,一边打脱他的手,一边大声说:“我是男人!”王某人也不恼,笑嘻嘻地说:“那我叫你弟弟。”李剑云哭笑不得,说:“叫哥哥也不中!”王某人的肥脸笑成一朵花:“我叫你叔叔,中不中?”李剑云呼地站起来:“别说你叫叔叔,就是叫爷爷,我也懒得认你这个赖孙!”说罢拂袖而去,王某人和一桌作陪的清客满脸尴尬,不欢而散。从此开封市面上就流传一句顺口溜:“卖了良田两顷五,还不能叫个壮妞叔。”